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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0-22 点击:

    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2014]641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学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促使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一)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负责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回收、统计及结果分析,形成各学院跟踪调查报告。

    (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汇总各学院跟踪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跟踪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我校2014届以来的本、专科毕业生。

    每届毕业生第一年跟踪调查工作,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委托第三方完成。从第二年起由各学院全程跟踪观测,积累资料,第四年形成跟踪调查报告。其间有建设性意见时可随时向学校提出。

    各学院须对30%以上的毕业生及每个专业3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开展跟踪调查。

    、调查内容

    (一)毕业生的成长过程。

    (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

    (三)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

    、调查方式

    (一)问卷调查。

    (二)实地走访。

    、完成标准

    各学院在准确统计、精心分析的基础上,向学校提供以下报告:

    (一)《郑州师范学院毕业生综合质量跟踪调查反馈报告》。

    (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反馈报告》。

    (三)《毕业生自主创业跟踪调查反馈报告》。

    六、经费支持

    各学院通过实地走访跟踪调查毕业生时,应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调查方案(包括目的地、交通工具、调查天数、用人单位名称、学生人数及个人信息),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学校财务处规定由就业指导中心支付。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就业指导中心。

    郑州师范学院

    二0一七年九月三十日